康德的概念是:时间与空间属于人类的条件。时、空乃是人类感知的方式,并非物质世界的属性。因为人类的心灵不只是纯粹接受外界感官刺激的“被动的蜡”,也是一个会主动塑造形状的过程。心灵影响了我们理解世界的方式,就像你把水倒进一个玻璃壶里面,水立刻会顺应水壶的形状一般。同样的,我们的感官认知也会顺应我们的“直观形式”。看起来像是说存在一个理想的真实世界,而我们感知到的是这个世界在时空维度上的投影。但是有点不一样。
康德的理论是:因果律是根植于我们的内心的。他同意休姆的说法,认为既然我们无法确知世界本来的真貌,我们只能根据自己的认识来了解世界。康德对哲学最大的贡献在于他认为das Ding an sich 和 das Ding fur mich 是不同的。康德认为“事物本身”和“我眼中的事物”是不一样的。这点很重要。我们永远无法确知事物“本来”的面貌。我们所知道的只是我们眼中“看到”的事物。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,我们在每一次经验之前都可以预知我们的心灵将如何认知事物。
他相信他可以证明事实上我们所谓的自然法则乃是人类认知的法则,由此而证明这些法则的真实性。
根据康德的说法,你的行为是否合乎德正取决于你是否出自善意而为之,并不取决于你的行为后果。因此,康德的伦理学有时也被称为善意的伦理学。
作为一个由物质形成的存在者,我们完全属于自然界,因此收到因果律的支配。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没有自由意志可言。可是作为一个有理性的存在者,我们在康德所谓的“物自身”(与我们的感官印象没有关系的世界本身)中占有一席之地。只有在我们追随我们的“实践理性”,并因此得以做道德上的抉择时,我们才有自由意志可言。因为当我们遵守道德法则时,我们也正是制定这项法则的人。
赫德指出,每一个历史纪元各自有其价值,而每一个国家也都各有其个性或“灵魂”。问题在于我们是否能认同其他的文化。
黑格尔乃是浪漫主义的传人。他在一七七零年出生于斯图加特,十八岁时开始在上宾根研究神学。一七九九年。一八一八年。一八三一年。不应该只关心黑格尔或者其他有名的人的生平,我们应该关心所有人的生平。
黑格尔之前的哲学体系都有一个共通点,就是试图为人们对世界的知识建立一套永恒的标准。这么提出来,才会清楚地意识到以前的讨论都默认了某些东西。
我们的理性事实上是动态的,是一种过程。而“真理”就是这个过程,因为在这个历史的过程之外,没有外在的标准可以判定什么是最真、最合理的。
事实上,你不能将任何哲学家或任何思想抽离他们的历史背景。不过这里我要讲到的另外一点:由于新的事物总是后来才加上去的,因此理性是“渐进的”。换句话说,人类的知识不断在扩张,在进步。
我们心目中很“理所当然”的看法也不一定经得起时间的考验。
例如我说生命是短暂的。可是在另外一种场合,我可能会张开双臂说生命是漫长的。
正因为它是非理性的,所以我才相信。如果基督教所诉求的是我们的理性,而不是我们的另外一面,那它就不叫做信仰了。
古代的生产工作主要是奴隶来做,所以一般人没有必要去发明一些实用的器物来增进生产力。这个例子显示物质条件如何影响一个社会的哲学思想。
根据马克思的理论,是非对错的观念乃是社会基础的产物。举例来说,在古老的农业社会里,父母有权决定子女结婚的对象,这并不是偶然的。因为这涉及到谁会继承他们的农庄的问题。在现代城市的社会关系就不同了。
重要的是提出问题,而毋需急着解答问题。
某种可以帮助一个人克服一种严重疾病的药物,长期下来可能会导致整个人类对于某些疾病的抵抗力减弱。如果我们对所谓的“遗传卫生”毫不注意,人类的品质可能会逐渐恶化。人类的基因中抵抗严重疾病的能力将会减弱。
从婴儿时期起,我们就不断面对我们的父母和社会的道德要求。即使长大成人以后,我们在脑海中仍可以听到这类道德要求和价值判断的回声。似乎这世界的道德规范已经进入我们的内心,成为我们的一部分。弗洛伊德称这部分为“超我”。